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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
李俊芳 |
副局长 |
李如一 |
副局长 |
肖 军 |
副局长 |
杨 潇 |
总统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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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综合协调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全县社会、经济、科技统计调查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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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核算股 |
联系电话: |
0396-273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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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中心 |
联系电话: |
0396-273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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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联系电话: |
0396-2731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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