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红旗 |
局党组书记、局长 |
梅新富 |
局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 |
贺 平 |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刘晓阳 |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葛玺林 |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李 博 |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杨宏伟 |
局党组成员、河坞水电工程管理站站长 |
周军华 |
局党组成员 |
张 力 |
副主任科员、工会主席 |
王志军 |
副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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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负责各项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县河流、蓄(滞)洪区的防洪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实施全县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县(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和水能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水量。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水文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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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股 |
联系电话: |
13137284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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