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金堂 |
局党组书记、局长 |
杨新春 |
局党组副书记、经责局局长 |
管 明 |
副局长 |
马国强 |
副局长 |
于建平 |
副局长 |
张贺红 |
总审计师 |
徐振林 |
局纪检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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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办理审计规章的备案审查。
(二)向县政府报告或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完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3、乡级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
4、县级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县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事项。
(四)向县政府领导提交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县管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县管国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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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审计股 |
联系电话: |
0396-—590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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