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陶玉丽 镇党委书记 刘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李艳波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王 磊 镇党委副书记
黄 鑫 镇党委副书记 赵 丽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刘海龙 镇党委组织委员 汪 剑 镇专职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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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辖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委会基层组织建设。 (四)领导本辖区内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经济发展工作。 (七)搞好辖区内全镇总体规划的落实和集镇建设。 (八)组织实施辖区内平安建设规划,搞好社会治安,民事调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九)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 科普、体育等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工作和人居环境的管理。 (十一)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十二)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十三)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及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十五)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十六)配合做好防洪抢险、防火救灾工作。  
 内设机构      
·  党政办    
·  农业服务中心    
·  村镇发展中心    
·  文化服务中心    
·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民政所    
·  社保所    
·  财税所    
·  司法所    
·  国土资源所    
·  公安派出所    
·  信用社    
·  卫生院    
·  中心校    
·  中学    
·  镇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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