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丽 |
镇党委书记 |
刘涛 |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
李艳波 |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
王 磊 |
镇党委副书记 |
黄 鑫 |
镇党委副书记 |
赵 丽 |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
刘海龙 |
镇党委组织委员 |
汪 剑 |
镇专职党委委员 |
|
|
|
|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辖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委会基层组织建设。
(四)领导本辖区内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经济发展工作。
(七)搞好辖区内全镇总体规划的落实和集镇建设。
(八)组织实施辖区内平安建设规划,搞好社会治安,民事调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九)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 科普、体育等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工作和人居环境的管理。
(十一)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十二)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十三)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及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十五)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
(十六)配合做好防洪抢险、防火救灾工作。
|
|
|
|
|
|